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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他认为,权力没有大小之分,任何微小的权力都值得尊重,然后在,尊重的前提之下,必须将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最大程度。
把人头放在部族营地边上慢慢的等着腐烂,让恶臭笼罩整个部族营地,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在上面生蛆,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卵孵化,弄出更多的苍蝇来传播瘟疫。
别看方正跟何远山仅仅只是让云初研墨,写字,这中间的考校与衡量远比刘雄辨别唐人的手法来的恶毒。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我现在是比粟特勤的部下!以后就能无视葛萨璐了,云初,你也可以当比粟特勤的部下。”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做完这件事之后,云初又忍不住想起了自己的化学老师刘天成,这是一个能在二流中学的简陋实验室里人工合成青霉素的人,死的时候那么孤单,那么凄凉。
龟兹的房子都是夯土房子,后边高,前面低,方便收集雨水。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一个何远山跪下去了,刘雄等人的膝盖也变得很软,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般,跪在裴东风脚下嚷嚷着要拿命去报效爵爷的提携之恩。
现在,又是葛萨璐父子的死……
当云初背着一捆高高地柴火从丘陵那边回来的时候,塞来玛已经给种羊喂完水,种羊们也被需要配种的牧人们给请到他们家的羊群里去了,在接下来的十天时间里,云初不用出去放羊了。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葛萨璐的身体可能是真的很强悍,原本吃了毒药就该有毒发反应,他偏偏没有。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云初想跑……只是龟兹城地处平原,他不知道该向哪一个方向逃跑才是正确的,毕竟,阿史那贺鲁的大军会从任何一个地方出现。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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