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贝尔,怎么就破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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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在去大关令官衙的路上,看到了一家售卖胡麻油的店铺挑出来了写着这四个字的招牌。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那就要看婆润可汗是不是会怜悯葛璐萨,比粟特勤毕竟是婆润可汗儿子中的一个。”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要是帮助被权贵欺负的商贾……所有人只会往他的脸上吐一口口水!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云初看了方正拿来的醋芹,吃了一口之后,就立刻断定唐人很可怜,就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这个醋芹可不是往芹菜里倒醋这样的菜式。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进了屋子,胖子就立刻脱掉了自己的官服,露出底下的短褂子,下身穿一条大裆裤,岔开腿坐在一张羊毛毡子上懒洋洋的对跪坐在羊毛毡子上的云初道。
“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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