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花清瘟”们断货后,它们也卖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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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的影子就倒映在水中,所以,侯三就决定再多等一会,好满足云初那个不怎么讨喜的干净要求。
一头肥壮的旱獭连滚带爬地从草坡上跑下来,娜哈则第一时间从云初的背上跳下来。
好在,这种天气一般不会维持太久,毕竟,已经是五月天了,太阳会回来的。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今天的天气非常的晴朗,云初一大早就煮好了羊奶,准备好了糌粑跟酥油,等到太阳彻底的露头的时候,也没有等到塞来玛跟娜哈。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云初随即坐定,不再有坐卧不安的意思了。
哪哈才会爬的时候,就能准确的在羊圈里找到有奶水的母羊,并且会无师自通的叼着奶房啜饮,喝饱了奶水之后,还会蜷缩在奶羊的肚皮下边,跟其余的小羊羔一起贴着母羊暖暖和和的睡觉……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这一根面不断地在云初手上翻腾,一头已经落进了羊肉汤锅里,另一头还在陶瓮里成团状。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不知道!”
这些人一般为了立功,会主动参与官兵攻城,你们也知道,一般这种人被派出去,就是为了消耗敌军箭矢,试探敌军虚实用的,所以呢,基本上死光了。
看到情郎来了,正在教训娜哈的塞来玛目光立刻从凌厉变得柔和起来。
方正吃面的时候觉得自己的双腿在不断地颤抖,只要嘴里没有面条,就会迸发出一阵阵类似感叹的咒骂!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