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中国》之《大都》:走近元大帝忽必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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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娜哈刚刚洗干净的小脸上,满嘴的口水顺着下巴往下流淌,云初叹息一声又把她的脸用水秃噜了一遍。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羯斯噶六年前就希望我进入他的帐篷,我也想进入他的帐篷,因为担心你杀死羯斯噶,这才拖延到了今天。”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反正,你们那么年轻,那么帅气,那么好看,怎么看都是我占便宜。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行大权者需如怒海操舟,小心翼翼,操小权者当如旱地行舟,勇猛精进!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哈哈哈,小子,被老子的家伙吓着了吧?”刘雄的笑声放肆且邪恶。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妈妈,哥哥,帐篷着火了。”
娜哈年纪这么小,却能长得如此胖,跟吃这种鱼有着很大很大的关系。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这其实是很公平的,只要我们以后不要羡慕何远山,刘雄他们就可以了。”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回去之后我给你做沙葱牛肉包子,那东西可比烧旱獭好吃的太多了。”
肥美的心肝在娜哈小小的嘴巴里骨碌一下,就不见了,焦脆的外皮,在娜哈两排米粒般的牙齿之下纷纷地碎裂,然后,瞬间不见。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刚刚长出来的鹅黄色的青草被寒冰包裹,晶莹剔透的让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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