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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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戈壁上,沙漠上的每一个部族都必须保证自己的扩张行为可以让自己越来越强大,而不是越来越弱小。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很正常的流程,在文书上只是被提了一句,方正走了,大关令衙门就由壶正何远山领衔统领,刘雄成了新的壶正,哦,云初也进了一步,成了大关令衙门里有名有姓的文书掌固。
回纥人如果是春夏死掉的,只能在当年草木枯黄的时候埋葬,如果是秋冬死的,就要等到草木葱茏的时候再埋葬。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什么暗道?这里就没有暗道。”
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斑头雁排着队落进草蜢湖的时候,很像是机群落地,没有慌乱,没有争夺,下落的时候简单而有序。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云初摇摇头笑道:“弯刀跟马我要了,帐篷就算了,你可以住进这个帐房。”
整理好的文书放在方正的案几上,大关令挨个翻开看了一眼,就写了回帖,云初将回帖夹在文书里,放回它该去的书架。
方正又低声道:“一个人走太危险了,我们后天天一亮就走,你远远的缀在我们后边,这样安稳一些。”
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如果有一个部族的女人都给你生孩子……”
只是,这样一个关中娃子为何会出现在这穷边僻壤呢?莫非是偷偷跑出来寻找在边军服役的父兄的?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怎么个章程,说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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