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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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把我在白羊部连锅端来了,那里有我的养了我好些年的养母,跟一个从会说话起就一直喊我哥哥的女娃子,她们要是死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从那以后,回纥人牧场就大了很多,牛羊也多了很多,就连牧人也增加了不少。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所以,王廷会把人群打散,重新建立一个个小部族,这样一来,血脉的联系就更加的薄弱了。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再有两天,就是驿站的快马来收取信件的日子,这个时候,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跟家里报个平安吧。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这句话应该是问到了老羊皮的痛处,云初没有回避,也同样盯着老羊皮的眼睛看。
好在云初抢夺的快,羊奶倒在了桌子上。
直到娜哈被云初拔光丢进大锅里,娜哈这才如梦初醒一般大声哭泣起来,她一点都不喜欢洗澡。
果然,方正比老羊皮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忍不住继续对云初道:“他们都是我的姐夫!”
云初冷笑一声道:“侯君集破高昌,得了无数钱财美人,他进玉门关的时候,守将还不是死死地给盯住了,导致他才班师回朝,就被太宗皇帝下了大狱。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如果兄弟姐妹们继续把月票,推荐票这些危险的东西放在手上,只会引起我无限的思念,我可能会在梦里梦见你,在那个世界里,我是幻想之王……想想你们的下场吧……而且,我很会编皮鞭,用魔法编搓弄出来的皮鞭,稍微挥动一下,就会有咻咻的破风声。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这一次,云初是真的呆滞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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