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第二天,北京多条高速出京高峰持续到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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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好房子,云初就带着一根木叉去了湖边。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云初抬头道:“为何要鄙夷?远山兄家道中落,全族就盼着他飞黄腾达呢,死他一个人,造福全族,算起来是赚了。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为了让牛肉变得微甜,云初往里面添加了一些泡开切碎的葡萄干,葡萄干的果糖与盐巴融合之后,就会把牛肉与沙葱混合之后的青草味转成带着一点野生浆果酸香的复合味道。
云初就站在何远山背后看着他如何行事。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方正白了云初一眼道:“你想那么多做什么,那个叫做阿史那贺鲁的混账东西杀了我们军民商七百余人,就活该他活不过今年,是全族活不过今年。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云初吼完刘雄之后,端起自己的羊汤碗就去了渠水边纳凉,几个没有吃到面条的人,也纷纷喊着晦气。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淡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把人头放在部族营地边上慢慢的等着腐烂,让恶臭笼罩整个部族营地,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在上面生蛆,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卵孵化,弄出更多的苍蝇来传播瘟疫。
这样一来呢,就保证了牧民们饲养的牛羊的种群的多样性,保证了牛羊繁育的时候,会不断地优化,而不至于因为血统过于单一而逐步凋零。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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