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军方:已对加沙进行第二次有限地面袭击 长达数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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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云初在和面的时候,已经高估了这些人的食量,没想到他最终还是大大低估了这些人的食量。
震惊归震惊,羯斯噶想起唐人战旗飘飘,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军队,还是摇摇头道:“你会说唐人的话也没有用,最多是一个会说唐人话的回纥人!”
“你还会什么?会不会占卜?”
可是呢,回纥人号称自己是大地上最迅捷,最勇猛,最强大,最狂放的马上英雄,天知道他们的能力底线在哪里。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梁建方没有来,裴东风却来了。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主人,他不会回来了,唐人都是没良心的人。”跪坐在老羊皮身后的一个壮汉低声道。
扁嘴鱼的鱼刺不少,云初一直在给娜哈剥鱼吃,她吃的很香,很贪婪,塞来玛却似乎没有什么胃口,有一口没一口的咬着鱼。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黑线越来越粗,紧接着大地就震动起,军寨上也响起了苍凉的号角声。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此时,米满正好把一个大麦头放进突厥人的裤裆里,引来了无数族人的嬉笑声,除过骑着马站在远处的羯斯噶,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塞来玛,娜哈,以及一头肥旱獭跟着一个唐人少年郎走掉了。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云初弄一根柔软的桑树枝条,把头部打毛,蘸上一点盐巴开始清洁牙齿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再一次引来了围观。
“隋人与唐人一脉相承,就像同一棵树上长的两只果子,他们迟早会有一天忘记彼此的仇恨,融为一体。”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