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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粗糙的胖子看看周围看热闹的一圈人眉头也皱了起来,对跟在身后的两个穿着皮甲的护卫道:“带回衙门。”
同时,老羊皮讲的故事也让人愉快不起来,毕竟,三年前,这座城里的人几乎死光了,如今在城里走来走去的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用刀子刮掉烤焦的毛皮,一个黄澄澄的类似挂炉烤鸭的食物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云初总以为何远山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混子,没想到当他从后腰抽出两柄香瓜大小的铜锤一路横砸着向前突进的时候,云初这才相信,这个混账能代替方正成为大关令,并不是因为给裴东风下跪。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最近,老羊皮应该忍耐不住了,事实上,三年前,老羊皮就希望云初跟他走。
当云初背着一捆高高地柴火从丘陵那边回来的时候,塞来玛已经给种羊喂完水,种羊们也被需要配种的牧人们给请到他们家的羊群里去了,在接下来的十天时间里,云初不用出去放羊了。
每一个胡人都割了突厥人一刀,也吃了一块,或者一小片突厥人的肉,最后,还有七个没有受伤的突厥孩子还活着。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太宗皇帝定的,你对他老人家有什么意见吗?”方正学着云初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道。
“嗷嗷——”更多的呼喝声响起,更多的牧羊人赶着羊群从各个山坳里钻出来,天山脚下顿时就热闹起来了。
何远山第一瞬间就给云初的行为下了定义。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我想啊,以玄奘法师的慈悲,他一定会收留你,保护你,并且保证让你在大唐的国度过上你想过的日子。”
下雪,牧人是不害怕的,因为雪会被皮袍隔绝在外边,抖一抖就掉了。
一头肥壮的旱獭连滚带爬地从草坡上跑下来,娜哈则第一时间从云初的背上跳下来。
老羊皮对云初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相信,就像云初不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一样。
“现在,我只想着如何守住这座城,将突厥人拖在城下,等武侯大将军来替我复仇。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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