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警花火了,被粉丝称为“全网最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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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集体的好与坏跟这个集体的最高长官的好坏有关。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大唐商贾,说起来真是一群可怜人,拥有财产,在门阀高姓们的眼中却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而且,他们的财产如果没有强大的后台,连保住都成问题。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对于挡箭这件事的可行性,云初极度怀疑,最后还是哈哈一笑了之。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方正往嘴里丢了一根醋芹咬的咯吱咯吱的道:“老子有那么多的好姐夫,结果,还不是仅仅因为跟人家在田地上有了一点纠纷,褚遂良这个狼日下的就不肯放过我,好好地高陵县丞就变成了他娘的大关令。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要不然就算是穿上了唐人的衣衫,人家也会闻到你身上的腥膻味道。”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他的办公桌都没有更换过,更不要说职务了。
你说的这些事情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是我的家传宝物!”老兵嘟囔着摊开手。
听何远山把门路说的如此清楚,云初幽怨的瞅瞅笑呵呵喝酒的方正,以及猛吃醋芹的刘雄,最后皱眉道:“以后不能再用这种事情来赚钱了,我还希望几位哥哥能够青云直上拉扯小弟一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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