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北部发生4.3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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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随着墨汁逐渐出现,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继续研磨。
人人都说青狼被婆润可汗的亲卫们给打跑了,婆润可汗甚至说青狼的人头已经成了他帐房里的一件装饰品。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然后,性情淑均的云初就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不想让这个与他极度相似的孩子再过与他同样痛苦地人生。
这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只是睡冬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人们过于寂寞,难免会发生很多奇奇怪怪的感情。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旱獭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对自己同伴的信任几乎是无条件的。
“唉……”老羊皮长叹一声,继而虚弱的道:“法师是被官兵接走的……”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唐人的崽子不会落在塞人窝里,就像老虎崽子不会在狗窝里。”
这一刻,蹲在他身边准备吃饭的塞来玛跟娜哈两个人,眼珠子似乎都在发光,还是那种恐怖的绿光。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街道上的行人不少,其中一个甚至用手摸了摸老羊皮的黑羊皮大氅。
何远山道:“换成金沙也不安稳。”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事实上,老虎崽子也可以吃狗的奶水长大,这一点你太偏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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