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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塞来玛叹口气道:“你一直觉得塞人,回纥人都是傻子,我虽然也傻了一些,毕竟是养育了你的母亲,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就算再傻,也能看出来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跑啊,自然要跑的,我是要等大唐折冲府的这些人扛不住之后大家一起跑路。这样路上还有照应。”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你要做什么呢?”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方正没打算放过教育云初的机会。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云初指指院子里清亮亮的渠水道:“你觉得我会信吗?”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塞来玛并没有觉得意外,叹口气道:“我就知道回纥人的帐篷留不住你,可是,你想当唐人很难。”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你为什么会如此抵触大隋呢?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这种人云初就见过,他的化学老师刘天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满肚子的学问,满肚子的权谋,同时,也满肚子的不合时宜。
云初没有睡,侯三烧好了热水,他匆匆的洗掉了一身的汗水,点亮矮几上的油灯,准备把自己没有看完的文书继续看完。
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而是先把芹菜烫熟,再往烫芹菜的水里加一点面粉用力的搅拌,最后把芹菜重新倒进面汤里,找一个没有油的坛子装起来,发酵几天之后,这东西就会变得酸香扑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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