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完这三起命案,我对犯罪与人性有了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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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云初自然是不加理会的,他如今在大关令衙门混得风生水起的,已经不愿意跟老羊皮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了。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人人都在赞颂勐撒卡的忠诚,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要追随他的父亲去天国侍奉腾格尔。
老羊皮把脑袋靠在胡姬怀里,揉捏了一下脸上的乱毛笑道:“你最好能聪明一些,将来我们到了长安也能过得舒坦一些。,我听玄奘说,在长安仅仅有钱是不成的。”
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云初的大唐长安官话就是跟老羊皮学的,毛笔字也是跟老羊皮学的,甚至跟着老羊皮学会了大唐人繁琐的礼仪,还对大唐的山川风貌了如指掌。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老羊皮跟阿史那特鲁有染,这一点都不奇怪。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云初指指正鱼贯进城的回纥人问道:“这些人也归我们统管吗?”
“这幞头啊,是从鲜卑头巾演化过来的,以前鲜卑人戴头巾显得凶猛彪悍,被唐人改变之后,就显得高贵儒雅了许多。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你应该骑上马,带领数不尽的武士去战场上寻找属于你的荣光,你应该成为万众瞩目的人,而不是整日里被部族里的那些旱獭一样无能的人喝骂你,殴打你,折磨你,并且羞辱你。”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娜哈就是一个美丽的回纥少女!
何远山皱眉道:“你要这么多人做什么?”
梁建方没有来,裴东风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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