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却“逆风翻盘”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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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今天走了大半天的路,老羊皮似乎很累了,随便裹着皮袄倒在了夯土城墙上,微微闭上了眼睛。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城墙缺口处斑驳不堪,上面刀砍斧凿火烧的痕迹很重,看样子这里曾经发生过极为激烈的战斗。
塞来玛突然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看远处似乎在看她的羯斯噶,立刻猛烈地摇头道:“那些人会笑话羯斯噶的。”
“流,氓,庶,盗,匪,贼,行商,巨贾你是哪一种?”
云初低着头想了一下,按理说,葛萨璐已经吃了不下十次添加了草乌的美食,既然勐撒卡面部已经出现了紫绀症状,那么,吃了更多美食的葛萨璐的中毒症状应该更加的严重才对,可是,这个家伙在前天还参与了驯野马这样的剧烈的运动,看不出有什么不对。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于是,云初一连吃了三大碗,肚皮鼓起来了也不愿意作罢,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一会嗅觉,味觉恢复之后,即便是呕吐,也能多呕吐一会。
“那就要看婆润可汗是不是会怜悯葛璐萨,比粟特勤毕竟是婆润可汗儿子中的一个。”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直到云初看到一块破败的木板上用各种语言书写着——靠近军寨者死几个字的时候,才真切的感受到了唐人的威严。
就是要这样慢慢的融进去,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江河湖海里,就像一只椋鸟混进了椋鸟群里,就像一只白色绵羊混进了白云般羊群里。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总体上来说,唐初的吏治还算是清明的,唐初官吏的个人操守还是基本上可以信得过的。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他们要我们的牛羊,要我们的草场,要我们的女人,还把我要我们的孩子去给他们当奴仆的言论就甚嚣尘上。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世人皆苦!”
顶级大学毕业,却在一个五线城市的二流中学足足当了二十年的化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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