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平凡生活 《我们的日子》着重对“日子”描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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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几个人吃完了美味又有名的醋芹,啃了皇帝现在都没办法经常吃的牛肉,又一人用了两碗羊肉面片溜溜缝。
这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只是睡冬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人们过于寂寞,难免会发生很多奇奇怪怪的感情。
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小小的龟兹镇官衙,是云初了解大唐国力民生的最好的课堂。
帐篷里的火塘火光熊熊,即便是如此,塞来玛跟娜哈两人依旧冷得瑟瑟发抖,单薄的牛皮帐篷根本就抵挡不住外边的寒气。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唐人的崽子不会落在塞人窝里,就像老虎崽子不会在狗窝里。”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就在何远山口干舌燥之时,一罐子清水从后面递过来,何远山回头发现是云初,就提起罐子痛饮一顿,用沙哑的嗓子道:“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
幸好,你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了,小娜哈也会跟着你,没有你们牵绊,我想痛痛快快的干一些事情,好把我积攒在心头的怒火全部都发泄出去。
如果不是云初不断地用陶罐把沙子烧热围在塞来玛跟娜哈身边,又不断地给她们喂滚烫的肉汤,这个更加寒冷的夜晚,会要了她们的命。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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