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不新 “上门做饭”能否一直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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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你怎么便宜处理掉了?这好像不太符合你平日的行为。”
大海里的兔子执事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于是,云初迷茫的转过身,朝对面的胖子轻轻抱拳一礼道:“长者谬赞了。”
刚刚长出来的鹅黄色的青草被寒冰包裹,晶莹剔透的让人心疼。
此时,米满正好把一个大麦头放进突厥人的裤裆里,引来了无数族人的嬉笑声,除过骑着马站在远处的羯斯噶,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塞来玛,娜哈,以及一头肥旱獭跟着一个唐人少年郎走掉了。
云初没打算把自己卖给老羊皮,塞来玛也没有打算把云初卖掉,她只是希望能通过老羊皮的介绍,让云初去一个他喜欢去的地方。
这种事情他们以前就不避人,尤其是这些骄傲的少年,他们甚至喜欢在这件事上获得别人的夸赞。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事实上他根本就办不到!
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最后,云初一口烤肉都没有吃,一口羊奶没有喝,一个人干掉了三盆白米饭,每一个陶盆,都比云初的脑袋大。
“羯斯噶应该不会出事。”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何远山道:“你要留下他?”
不知道这些胡人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非常勇猛,要跟唐国这群数量跟他们差不多的正规军打阵地战。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就在胸骨都若隐若现的时候,葛萨璐痉挛的身体重重的倒在羊皮堆里,再无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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