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26年,杨妞花和人贩子死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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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云初咬着牙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这个时候,普通的牧民家庭就没有资格养育这个美丽的孩子了,会被部族中管事阿波把美丽的女孩子从家里带出来,送给比他地位高的埃金老爷。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在他没有办法自证自己是唐人的情况下,他今天,准备把有困难找官府的精神发挥到极致,让官府利用手头的已知条件来证明出——他就是一个纯正的不能再纯正的唐人。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云初蹲在水边洗洗手,在身上擦干之后,就重新钻进了密道,还顺手关上了密道的大门。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嗷嗷——”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云初点点头道:“没错,白羊部的塞人们打顺风仗还好,如果他们知道在打一场绝境中的战争,他们会鸟兽散的。”
一阵更加嘹亮雄浑的呼喝声从草蜢湖的另一边传来,紧跟着就有一匹战马出现在地平线上,接着,就是第二匹,第三匹,紧接着无数的马头就从那个小小的矮坡后面出现,波浪一般倾泻而下。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想想都知道,在只有盐巴这一种调味品的情况下,旱獭肉即便是再鲜美,又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