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个万亿城市来了,“腰部城市”加速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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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呜——”
这也太唯心了吧?
而婴儿能活到娜哈这个六岁孩子的程度,还要减少一半左右。
等面条已经飘满羊汤表面的时候,云初就用一双很长的筷子挑起面条,不用分,一根就是一碗。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只不过,他才鼓捣了两下,就满嘴的血沫子。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水槽边上的地是湿的,不是被水泼湿的,应该是有大量的血浸透了那片地方,不断地有苍蝇从远处飞过来,落在地面上搓手。
听方正这样说,云初松了一口气,把两份文书归档之后,就离炭火一般灼热的方正远远地靠在门口道:“这就是说,要用城里的这些胡人当劳工喽?”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方正盯着汤锅,刘雄盯着汤锅,所有人都盯着汤锅,没一个有功夫说废话。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于是,他就自己吃光了准备好的食物,肚子饱饱的,浑身都感觉发烫,他很久都没有这么好的感觉了。
这其实就是胡人英雄们最高的理想,至于这些事情背后的背景,他们是不考虑的,或者说,他们不屑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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