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屏的“BE美学”有何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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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原本灌一口凉水咕噜噜几下,就当漱口的方正,突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也弄了一根桑树枝有模有样的跟云初一起清洁牙齿。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老羊皮小小瘦弱的身躯里突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云初推了出去。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看看书本里的长安变成现实是否如同想象中那样繁盛。
这一次,云初是真的呆滞住了。
“腾格里会把你们这些该死的唐人压在黑石头底下让兀鹫啄食你们的眼珠子。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当云初的考察公示期过后,任命书下来的时候,他想问老师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的时候。
而羯斯噶在很长时间内,都是云初试药的对象,这就导致羯斯噶一生艰难,身上有时候会长泡,有时候会溃烂,有时候会呼吸困难。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回去之后我给你做沙葱牛肉包子,那东西可比烧旱獭好吃的太多了。”
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沙洲!”
何远山叹口气道:“这是回纥援兵,归丁大有校尉统领。”
荒野中的孤坟很阴森,很可怕,如果坟墓里埋葬的是自己的祖宗,自己的亲人,那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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