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确认!已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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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因此上,这家伙的书法与老羊皮的书法如出一辙。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方正大笑道:“我们大关令衙门总共就十一个人,依靠我们修城墙,修城门吗?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好了,这个故事你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爷娘在上,不孝子在天山百拜,此次来信,有噩耗告知,兄长狗怜儿战死在于阗,可惜,战死之际,没有斩获,不能给爷娘带来荣耀,乃狗怜儿之过也。
所以,塞来玛跟娜哈今晚只能去完好无损的羯斯噶的帐篷居住。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荒野中的孤坟很阴森,很可怕,如果坟墓里埋葬的是自己的祖宗,自己的亲人,那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看到羊腿的娜哈也就停止了哭泣,主要是羯斯噶拿来的那根羊后腿还带着半截羊尾巴,她可是记得哥哥烤羊尾巴油的滋味,那东西一口一包油……
别的回纥人即便是中毒了,也会直接粗暴地将他的死归类于疾病或者神罚。
瞅着整洁,整齐,焕然一新的大关令衙门,云初坐在空无一人的大堂上,忍不住喟叹一声。
没有人怀疑这位大阿波为什么会死。
娜哈似乎感受到了什么,这个平日里只对吃感兴趣的小女孩也越来越黏云初,即便是睡觉也要抱着哥哥的胳膊,有时候撕都撕不开。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对于他追随玄奘去天竺的事情,云初表示保留意见,但是呢,就是从他口中,云初第一次用高空俯视的方式了解了西域这片广袤的大地。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我就要吃旱獭——哇!”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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