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恒纪元”与俄乌“乱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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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夜,应该有很多很多的小部族都在发生同样的战斗,因为,新的王就要登基了。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云初想了一下,就从外边找来两个木板,将麻布撕成窄窄的布条,用两片木板固定住方正的腿,再用细麻布条牢牢地将腿跟木板固定起来,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出现瘸子的概率会小一些。
“你还会什么?会不会占卜?”
刚刚睡醒的侯三愉快的过来帮忙,他很少遇见像云初这么慷慨大方的人,只要帮忙,就一定会有赏赐给下来。
眯缝着眼睛瞅瞅拴在柱子上的枣红马,云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裴东风说完话,也不理睬跪在地上的何远山几人,抬腿就上了战马,直奔折冲府第九团去了。
塞来玛,你应该知道,我的运气一向不错。”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可以从字面上发现,府兵身上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脏东西抽出来之后再把旱獭的屁眼缝合好,再砍掉旱獭的头,这样就有了一个天然的皮口袋。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唐人是吝啬鬼!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云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必须尽快跑路,不能在这里久留。”
塞来玛很害怕云初又跟这个不要脸的少年起冲突,以前的时候,只要自家吃好吃的东西,勐撒卡都会不要脸地跑过来以他父亲的名义讨要。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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