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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总以为何远山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混子,没想到当他从后腰抽出两柄香瓜大小的铜锤一路横砸着向前突进的时候,云初这才相信,这个混账能代替方正成为大关令,并不是因为给裴东风下跪。
这一刻,云初觉得身边那些胡人的表情无比的诡异,眼神中透着凶光。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三年前,唐将阿史那社尔击斩焉耆王阿那支,破龟兹于多褐城,虏其王布失毕,从此,龟兹城就再也没有过城门。”
今天不一样。
他的专业性,绝对不是那些口口相传留下来的传说可以比拟的,云初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掀开大唐蒙在他脑海中的那一层面纱。
老羊皮站在人群中回头瞅着云初道:“何苦来哉!”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云初放下手里的牛皮带子笑眯眯地道:“你想看到我过上好日子的模样,首先啊,你一定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你最好多活一段时间,只要你活得足够长久,我保证你会看到我美若天仙的妻子,健壮如牛的儿子,以及让很多很多人都想娶的女儿。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你要做什么?”塞来玛大急。
会走路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抱着碗喝羊奶,会自己寻找一些奇奇怪怪的食物,更是只要有机会,就会凶猛的扑到有奶水的女人怀里,扯开人家的衣襟找奶喝。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老羊皮的家真的很好,最让云初喜欢的就是院子里有一道蜿蜒流淌的渠水,水清凉而清澈,汩汩的从葡萄架下穿过,坐在刚刚长出大片大片叶子的葡萄架下,暑气全消。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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