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密院十号:在这场大选中,他只活过了“第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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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云初点点头,把自己的酒壶递给了双手微微发抖的何远山,一个早就把自己当成死人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干的。
“你哭什么?”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就在云初把目光落在那六个衣着清凉,身形饱满,每一个都有一个不亚于大尾羊屁股的胡姬身上的时候,刚刚喝了一口牛乳的老羊皮立刻皱眉道:“想要女人,等你加冠之后再说。”
很久很久以前,云初碰过的女子都是香喷喷的,哪怕是刚刚吃过烤羊肉,身上的味道依旧是香喷喷的。
戏文里跟老婆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温柔和煦的书生在这个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三天。
街道上的行人不少,其中一个甚至用手摸了摸老羊皮的黑羊皮大氅。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人们不需要劳作就能有足够多的粮食,不需要酿造,醇香的麦酒就会从地下涌出,不需要放牧,牛羊就会茁壮成长,不需要纺织,桑蚕就会自动抽丝,结茧,成绸。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上午回去之后,我翻阅了关内传来的海捕文书,没有与他年纪,长相相匹配的。”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说完,这家伙就带着爪牙去了龟兹城,今天又到了朔日,该收钱了,不过,在这里他收不到大唐急需的铜钱,只能以金沙,皮张,牛羊来顶数。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在方正看来,这是云初的细致之处,却不知在云初这里,这些文书是他重新认识大唐,了解大唐的最好的课本。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大关令方正丢下手里的陶碗,笑呵呵的对何远山道:“我听说有本事的人都有一些脾气,你现在还怀疑他不是唐人吗?”
何远山哼了一声道:“君子食与奴隶食有何区别?军营四百步之外就有隋人开具的食肆,论到味道,还不如侯三整治的食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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