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辙南辕”的隔壁 是贴地飞行的“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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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的口味已经定性,云初没办法更改,至于醋芹,云初有更加高级的吃法。

第三章:美食不可辜负!

把人头放在部族营地边上慢慢的等着腐烂,让恶臭笼罩整个部族营地,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在上面生蛆,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卵孵化,弄出更多的苍蝇来传播瘟疫。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

云初没打算把自己卖给老羊皮,塞来玛也没有打算把云初卖掉,她只是希望能通过老羊皮的介绍,让云初去一个他喜欢去的地方。

这样一位身份尊贵的人,别说吧自己当大关令的小舅子打成方的,就算是搓成圆的,皇帝也不会问一声。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云初看了看羯斯噶道:“其中有六个还不足八岁。”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这其实就是胡人英雄们最高的理想,至于这些事情背后的背景,他们是不考虑的,或者说,他们不屑理会。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这些麦田全是属于龟兹镇的,你小心不要让马糟蹋了粮食,会被军队拉去砍头的。”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这也符合关中子弟好武的特质,再看看云初那张浓眉有山脊,大眼往上翘的长方脸,胖子已经可以认定,这就是一个关中娃子。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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