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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方正比老羊皮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忍不住继续对云初道:“他们都是我的姐夫!”
这种规模,这种形式的战斗云初已经快要看腻味了,回纥人那种胜负只有天知道的战斗的场面更加的好看。
别怀疑,我为了走新路想的快要发疯了,现在脑子不合适,这种事大概率能干的出来,如果你们不想跟一个秃头胖子谈恋爱,就早点把月票啦,推荐票之类的东西统统早点给我,了了我的思念之情。
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既然云初自己没办法证明自己就是唐人,那就只好把鉴定自己是不是唐人的任务交给官府。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何远山道:“换成金沙也不安稳。”
云初认为葛萨璐不具备拥有这些东西的可能。
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两个几乎一样肥壮的家伙重重地撞在一起,娜哈明显以身高优势取胜,双手勒住旱獭的脖子,焦急地对云初大喊:“哥哥,快点烧火。”
方正一群人吃的唏哩呼噜的,好像锅里的东西是难得的美味,只有云初一个人瞅着面前的饭碗长吁短叹。
塞来玛抱着娜哈沉沉入睡,云初瞪着眼睛瞅着天山上的明月睡不着。
老羊皮是一个智者,他清楚,只要不断的投入,总有一天会从云初这里收获到更多的东西。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老羊皮猴子一般的圆眼睛慢慢有了一些雾气,看得出来,他这个时候非常的伤感。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比粟特勤答应我了。”羯斯噶多少有一些骄傲。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就在今夜,应该有很多很多的小部族都在发生同样的战斗,因为,新的王就要登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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