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十条后,北京十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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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户人家才这么干!”
塞来玛则在帐篷门口的一个木头柱子边上编织着牛皮马鞭。
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估计也是石国国王招募勇士的一个策略,自家甲士的武力越来越高,能战胜自家甲士的武者的武力也必然是越来越高,最后,达到一个临界点,比如现在,已经很久没有人能挑战成功了。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这就是云初一心想让塞来玛带着娜哈去羯斯噶帐篷的原因,一旦部族遭受了重大的人口损失,可汗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塞来玛送给别的回纥人生孩子,娜哈也会很自然地被送到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等到这孩子长到八岁,就能服侍男人了。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云初想要回归大唐,首先就要完成身份转换,从一个回纥人变成一个真正的唐人,仅仅是这一关,就难如登天,太宗皇帝自己不是纯粹的汉人,却把唐人的标准定的极高,由番入汉绝对不是仅凭一张汉人的脸就能办到的。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煮熟的面漂在羊汤上有筷子头粗细,捞进碗里就会变成筷子尖粗细,很方便入口。
只是这种人在军队中分配的极为不均匀,其中,专门为折冲府校尉服务的读书人就占了其中的七八成。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如果你找一群女人给你生很多很多孩子,你就能成为大部族的阿波老爷。
很多地方的传说都是口口相传留下来的,所以全部成了真假难辨的传说,既然是传说那就自然做不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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