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死成”的厌世母亲:审判一个携子自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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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很自然的离开座位,就在他的身后,有一个芦苇蒲团,一张矮几,上面有他需要的笔墨纸砚。
说谎话的要点是什么?
塞来玛就着木碗喝了一口野菜汤,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玄奘说:是阿弥陀佛。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但是,老羊皮却没有放弃云初,每隔一个月就会来白羊部一次,继续蛊惑云初跟他走,为此,他不惜亲自下场,教会了云初非常多的东西。
直到一股浓烈的骆驼臭执拗的钻进他的鼻子,他才睁开眼睛,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挡住了一队骆驼前进的道路。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只不过,他才鼓捣了两下,就满嘴的血沫子。
塞人每年都要给回纥人缴纳最多的牛羊,最多的物资,承受最重的作战任务,换来的仅仅是回纥人允许他们自称为回纥人。
对于挡箭这件事的可行性,云初极度怀疑,最后还是哈哈一笑了之。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云初探手捉住金砂,在手里掂量一下,袋子里的金砂应该有七八两。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裴东风笑道:“这些东西还不足以让你豁出命去办吗?”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云初在和面的时候,已经高估了这些人的食量,没想到他最终还是大大低估了这些人的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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