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诊、陪聊、陪玩......这届银发一族选择这样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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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就站在何远山背后看着他如何行事。
云初不喜欢把饼子煮软吃,牙口好,啃一口干饼子,喝一口羊汤,依旧算是这些年难得吃到的美味。
可是呢,回纥人号称自己是大地上最迅捷,最勇猛,最强大,最狂放的马上英雄,天知道他们的能力底线在哪里。
所以,死守龟兹就是重中之重。
老羊皮招招手,跟着他的那些少年们立刻在骆驼边上用身体形成了一道阶梯。
云初面露痛苦之色,半晌,还是摇了摇头。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塞来玛之所以觉得说这件事很为难,不过是担心云初一旦知道自己不是她亲生的,会丢下她去找亲生父母。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有的少年人听了一段,就急冲冲的收拾东西跟着老羊皮走了。
塞来玛的一番话让云初多少有些伤心。
云初没有睡,侯三烧好了热水,他匆匆的洗掉了一身的汗水,点亮矮几上的油灯,准备把自己没有看完的文书继续看完。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也是云初在回纥部族里第一次发现还有男人会把女人的生死存亡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对于他追随玄奘去天竺的事情,云初表示保留意见,但是呢,就是从他口中,云初第一次用高空俯视的方式了解了西域这片广袤的大地。
云初思考了很长很长时间,最终,他停止了思考,喊来了侯三,帮他烧热水,他想好好地洗一个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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