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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茎非常得肥美多汁,含在嘴里还有一丝丝带着青草香的甜味,只是不能用牙咬,一旦咬破了草茎,它就会变得苦涩,将那一丝丝甜味完全遮盖掉。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乌云一般多的牛群,白云一样多的羊群送出去,得到少少的一点纸张,书本,经卷,画像,这让塞人非常非常的失望。
刘雄笑道:“老子的身子骨就是铁打的。”
然后,性情淑均的云初就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不想让这个与他极度相似的孩子再过与他同样痛苦地人生。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你不准备跑路吗?”
“三年前,唐将阿史那社尔击斩焉耆王阿那支,破龟兹于多褐城,虏其王布失毕,从此,龟兹城就再也没有过城门。”
“吏员,军户,匠户,寒门,官员,勋贵,皇亲?”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这些骑兵绕着白羊部的营地跑了三圈,之后,就把人头插在木头上,一边骑马一边冲着人头射箭,用来彰显白羊部强大的武力。
现在却活生生的出现在这里招兵买马,看来,婆润可汗死后,青狼也准备重操旧业了。
所以,在云初大学毕业之后,这位老师提着一袋橘子,越过重重门禁,平生第一次敲开了老同学的家门之后,云初原本平凡的命运就发生了极为戏剧化的变化。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云初笑着点点头。
这样的少年人,一般会被老羊皮送去战笼碰碰运气,战死了,石国的人会给老羊皮一袋金沙,如果侥幸胜利了,老羊皮能拿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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