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这位副部级“女将”,多了一个新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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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的时候,云初就向方正建议,将龟兹城的商税提高到十税一。
“跟妈妈呀,妈妈就是这么跟羯斯噶叔叔说话的,羯斯噶叔叔的脸黑红黑红的,手上的奶疙瘩掉了都不知道。”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街道上的行人不少,其中一个甚至用手摸了摸老羊皮的黑羊皮大氅。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如果是在找不到柴火的草原上,云初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里是天山脚下,柴火并不是找不到。
就是要这样慢慢的融进去,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江河湖海里,就像一只椋鸟混进了椋鸟群里,就像一只白色绵羊混进了白云般羊群里。
来到了龟兹城,喜怒无常的老羊皮终于表现出来了一点愉快的模样。
至于不重要的普通牧人,巫婆们最多进行一下临终关怀,告诉他们,此行将会直接抵达腾格尔的怀抱,没有割破脸这个过程,毕竟,她们也只有一张脸,不能谁病了,都要让自己流血的。
云初想了一下,就从外边找来两个木板,将麻布撕成窄窄的布条,用两片木板固定住方正的腿,再用细麻布条牢牢地将腿跟木板固定起来,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出现瘸子的概率会小一些。
你看看,唐人就不是这样的,他们认为男子到了二十岁束发戴冠才算是成年人。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云初想跑……只是龟兹城地处平原,他不知道该向哪一个方向逃跑才是正确的,毕竟,阿史那贺鲁的大军会从任何一个地方出现。
“不是我,是腾格尔看上他们父子俩了,召唤他们去了天国。”这种事云初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再奢侈一些的就会用轻薄的白纱,以及各种颜色的纱做成飘带,穿过胳肢窝绑起来从后背垂下,这样一旦开始扭动,那些飘带就会飞起来形成视觉阻碍,让人觉得她们好像穿衣服了,又好像没有穿,非常的引人入胜。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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