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被AI抢走饭碗的人”:我们不该被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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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编好了皮鞭,就把这东西泡进化开的温热牛油里,等牛皮完全被牛油浸软之后,打散,再编织一次,这样处理过的牛皮鞭子就不容易皴裂,能用更长的时间。
“那么,这座城到底是是谁说了算?”
尽管何远山挥动着皮鞭不断地抽打民夫,刘雄咆哮的声音不断地在城墙上响起,却不能带给云初任何安全的感觉。
“这些麦田全是属于龟兹镇的,你小心不要让马糟蹋了粮食,会被军队拉去砍头的。”
回纥骑兵就是这么勇猛!
让一个好好的武士,倒在自己的粪便堆里差一点死去,也让一个强壮的武士变得跟烂泥一样,谁都能过去欺负他一下。
方正掂量着装了金沙的袋子好声气的问云初。
云初没有听到“跪地不杀”,或者“缴械不杀”的声音,有的只有惨叫跟兵刃撞击的响动。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云初问他借一把斧头,于是,他就借给了云初一柄宣花开山巨斧。
刘雄笑道:“老子的身子骨就是铁打的。”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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