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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据他说,他追随玄奘和尚十七年,也保护了玄奘十七年。
“爷娘……”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龟兹!”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云初找到塞来玛跟娜哈的时候,她们站在外围观看族人戏弄那两个手脚都被打断,却依旧顽强活着的突厥人。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再加上汤饼的汤是羊肉汤,上面漂满了血沫子吗,这又成功的将云初的另一半食欲给谋杀了。
这样的水奇寒无比!
“怎么,不对吗?”话语出口,老羊皮见云初面无表情,就立刻追问。
一直闭着眼睛的老羊皮懒懒的道:“这个不是!”
听何远山把门路说的如此清楚,云初幽怨的瞅瞅笑呵呵喝酒的方正,以及猛吃醋芹的刘雄,最后皱眉道:“以后不能再用这种事情来赚钱了,我还希望几位哥哥能够青云直上拉扯小弟一把呢。”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塞来玛避开云初目光,瞅着继续跟老狼一起玩耍的娜哈道:“你从来就不是塞人,更不是回纥人,你跟我们所有人都不一样,云初,你是唐人。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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