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人,谁来扛起“豫菜之都”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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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这也太唯心了吧?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把东西放在最外边的一棵大桑树下安顿好,云初铺开纸张,背靠清凉的渠水,就让侯三去军营那边贴告示。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有了混钱入关的办法,几个人又是欢喜又是伤感的把酒喝完了,就纷纷的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就连语言都是杂乱无章的,有突厥人,有回纥人,有塞人,有粟特人,甚至还有用怪异腔调说话的唐人。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云初在去大关令官衙的路上,看到了一家售卖胡麻油的店铺挑出来了写着这四个字的招牌。
所以,云初家很多时候吃的旱獭,都不是云初从大肥那里骗来的,而是部族人捉到两只以上旱獭,送给云初一只,只希望他能在烧他们自家那只旱獭的时候,顺便把他的那只也一起给烧了。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我醒来的时候就在白羊部,在那个部族里我生活了三年,部族大阿波说我不是塞族人,应该会到自己的族群里去,我就来到了龟兹,寻找长相跟我很像的人。”
灶台弄好之后,侯三就把煮饭的器具也一并送来了。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这个时候,普通的牧民家庭就没有资格养育这个美丽的孩子了,会被部族中管事阿波把美丽的女孩子从家里带出来,送给比他地位高的埃金老爷。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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