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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薄薄的牛皮帐篷抵御不住这样的寒冷,尤其是天气转暖之后突然地降温,会让人觉得更加难以忍受。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就像眼前这一锅汤饼?”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今年,水量看起来不错,已经从于阗那边流淌到龟兹来了。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就这样,你还不放过他,继续把那种添加了蜜糖的水让他的儿子喂给他喝,整整喝了六天。
掏出两颗奶疙瘩喂给了大肥,大肥立刻就忘记了刚才屈辱的一幕。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因为,在这一场冻雨期间,死掉的人很多,牛羊更多,大家心情都不好,自然没有人细究。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云……”
“好好地活着,我在雪山下等你,等你成为大英雄的那一天。”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