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不好卖了,“数据城投”跑步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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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空着肚子干活让人非常的渴望时间能走的快一些,方正咬着一块馕饼,看着云初跟侯三两人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搬出衙门,放在地上晾晒。
老羊皮就是这一带最著名的人贩子。
“跑啊,自然要跑的,我是要等大唐折冲府的这些人扛不住之后大家一起跑路。这样路上还有照应。”
唐人的官衙里,一天只有两顿饭,早上十点一顿被称之为朝食,下午四点钟再吃一顿被称之为暮食。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肮脏的,满是虫子的,还散发着牛粪味道的大帐篷!”云初一点颜面都没有给新上任的大阿波留。
“隋人勋贵吧?”何远山看过字体之后皱起了眉头,如果云初仅仅会写字,他不会怀疑云初有别的身份,现在,就是因为这些字写的太好,他才有了一定的忧虑。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云初转过头不想面对着方正累累垂垂的东西说话。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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