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荆斩棘》民谣诗人马頔:甘愿投奔市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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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这一次,云初是真的呆滞住了。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云初没有听见他们说笑自己的话,洗漱过后,就把面团揉好用一个陶瓮扣起来。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旱獭烧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獭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枣红马是一匹很不错的战马,骑在它的背上很是平稳,老羊皮坐在高大的骆驼背上,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云初,看一次就忍不住笑一次。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方正叹息一声道:“西突厥头人阿史那贺鲁自立为沙钵略可汗。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老羊皮眼中的雾气与伤感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立刻就消失了,那双眼睛变得如同鹰隼一般犀利,死死地盯着云初看。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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