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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云初摇摇头道:“我要是也有这样好的一个姐夫,下场估计跟你是一样的。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塞来玛见过云初在部族猛士羯斯噶教导下挥刀的样子,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从不停歇。
“一个官员不好好的对待自己的职事,这样做迟早会出事。”
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水槽边上的地是湿的,不是被水泼湿的,应该是有大量的血浸透了那片地方,不断地有苍蝇从远处飞过来,落在地面上搓手。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云初把大肥从娜哈的魔掌里解救出来,这家伙立刻蹲在他的身边“啾啾”地叫唤,一只爪子还指着虎视眈眈的娜哈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方正笑道:“再看看,时间长了,只要发现这是一个好娃子,我们网开一面也没有什么,总归是给我大唐弄回来了一个好孩子。
扁嘴鱼的鱼刺不少,云初一直在给娜哈剥鱼吃,她吃的很香,很贪婪,塞来玛却似乎没有什么胃口,有一口没一口的咬着鱼。
眼看着云初的身影进了桑林地,老羊皮满是褶皱的脸上荡漾起了笑意,笑意先是从眼睛深处浮现,接着溢于眼角,在山根处荡漾开来,褶皱的皮肤就如同菊花一般绽放开来。
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