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却“逆风翻盘”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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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葛萨璐的身体可能是真的很强悍,原本吃了毒药就该有毒发反应,他偏偏没有。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他的办公桌都没有更换过,更不要说职务了。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沙洲!”
云初总以为何远山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混子,没想到当他从后腰抽出两柄香瓜大小的铜锤一路横砸着向前突进的时候,云初这才相信,这个混账能代替方正成为大关令,并不是因为给裴东风下跪。
结果,他从这个刚刚当上从八品大关令的小官身上,看到了一位指挥若定的大将军模样。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对于这种事情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在西域,几乎所有的大唐官衙都有杀人且不会被追究的权力。
云初举着大斧开干。
“白白净净的,不像是下过死力气的人,身上的伤痕不少,大多是这几年的新伤,两条腿已经微微有了罗圈状,这该是骑牲口骑出来的毛病,可见这小子的骑术应该不错,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沾染上回纥人在马上胡乱转圈的恶习……”
衙门破旧这是惯例,一般的官员都没有修衙门的心思,因为寓意一点都不好。
“长安的舞女应该不会是这个样子,听玄奘说,唐人女子守礼。”老羊皮笑呵呵的道。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小小的龟兹镇官衙,是云初了解大唐国力民生的最好的课堂。
那座叫做长安的城池里的人们,除过饮酒,吃饭,玩乐再无它事,每日从酒醉中醒来,再在沉醉中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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