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价跌跌不休 “大金镯子”还能安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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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云初瞅瞅塞来玛,见她早就做出了一副抬头挺胸的模样,就很自然的道:“必须跟你年轻时一样的女人才成。”
娜哈此时已经忘记了哥哥古怪的捕捉旱獭的方法,她只想尽快地回家,好让哥哥把这只旱獭烧给她吃。
“说过了,吃这个东西要用筷子,你直接拿手抓……要不是今天已经打过你了,我这会早就开始揍你了。”
这样一位身份尊贵的人,别说吧自己当大关令的小舅子打成方的,就算是搓成圆的,皇帝也不会问一声。
“可惜了,这里的桑叶肥嫩多汁,你看,马都喜欢吃,问一句闲话,咱们的大关令真的有那么多的姐姐吗?”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云初蹲在水边洗洗手,在身上擦干之后,就重新钻进了密道,还顺手关上了密道的大门。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要不然就算是穿上了唐人的衣衫,人家也会闻到你身上的腥膻味道。”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跟一般的回纥人烧烤跟炖煮旱獭肉不同,云初有自己独特的烹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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