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路修加盟《这!就是潮流》之“打工人潮流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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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云初驱马追上老羊皮忍不住问道。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云初不喜欢把饼子煮软吃,牙口好,啃一口干饼子,喝一口羊汤,依旧算是这些年难得吃到的美味。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可惜,只能在作战的时候有权力,没有战事的时候,他还是要听部族大阿波葛萨璐的。
“娜哈不是有你保护吗?”
尽管胡姬胸围子上的流苏触碰到了云初的脸,因为她身上自带的类似孜然的味道还是让他的注意力果断的留在了白米饭上。
战斗进行了不到一刻钟,更多的府兵从街道的两边出现,且缓缓向街道中段挤压。
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不知道!”
方正狞笑一声道:“就怕他不来,他快到了,咱们大唐的杀人王也到了,这一次就看谁杀人杀的多。”
云初今晚的暮食是羊肉,牛肉,羊肉面片,配凉拌苦苦菜,侯三跟哑巴马夫给云初弄来的韭菜花被腌制成了韭花酱,今天吃正好合适。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你最亲的亲人可能都是自己杀害的众生!你最恨的人可能是自己的父母、子女!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在这一点上,古今没有什么差别,官府首先是官吏们的府门,然后才是全天下的人的。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这样的母羊,不仅仅是少年们喜欢,就连一些成年男人也很喜欢,尤其是到了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拖着一只或者几只羊进帐篷抱着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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