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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好人不好吗?”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云初驱马追上老羊皮忍不住问道。
云初喃喃自语,他脑海中不断地出现西安大唐不夜城的模样,又不时地出现史书上对于长安的各种描述。
就在这个时候,大地尽头突然出现了一条黑黑的细线,想起自己两人目前如同探子一般的表现,云初就往老羊皮身边靠一靠道:“我们要对付唐军吗?”
听何远山把门路说的如此清楚,云初幽怨的瞅瞅笑呵呵喝酒的方正,以及猛吃醋芹的刘雄,最后皱眉道:“以后不能再用这种事情来赚钱了,我还希望几位哥哥能够青云直上拉扯小弟一把呢。”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你看看,唐人就不是这样的,他们认为男子到了二十岁束发戴冠才算是成年人。
他们要我们的牛羊,要我们的草场,要我们的女人,还把我要我们的孩子去给他们当奴仆的言论就甚嚣尘上。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何远山第一瞬间就给云初的行为下了定义。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面对塞来玛莫名其妙的第六感,云初只好停下忙碌的双手道:“我都没有靠近过他们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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