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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娜哈回来的时候显得非常兴奋。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估计,老羊皮也应该是这样的。
白羊部的男人们都喜欢塞来玛,真正愿意靠近塞来玛,能跟她相爱的人只有羯斯噶。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太宗皇帝定的,你对他老人家有什么意见吗?”方正学着云初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道。
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只要看唐军战旗飘飘,盔明甲亮,队形整齐,且开始举着巨盾挺着长矛向敌方乱糟糟的人堆推进的样子。
以上其实不算什么事情,当府兵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给家里免税,府兵们明明没有死,家里的官府却已经把这项福利迫不及待的给取消了,明明是吉庆有余的上户人家,一瞬间就成了低人一等的中户,害的家中子嗣再也没有当府兵的资格。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只要云初愿意给,下一次还是会过来讨要奶疙瘩一类高热量食物,至于少一些同伴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情。
随后回来的塞来玛似乎也非常的高兴,她之所以比娜哈回来的还要晚,是因为她驱赶着一群羊。
老羊皮皱眉道:“不能肯定,玄奘离开让我留下来,就是想要看看那个有意思的事情是什么。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这里的桑树能结出黑红色的桑葚,云初随手从树上摘下一些桑葚丢嘴里,甜的发腻。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娜哈从羯斯噶的怀里溜下来,紧紧地抱住了云初的大腿,一双碧绿的眼珠子左右瞅着,尽管每一个人都在笑,娜哈却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两个护卫见云初陷入梦魇不可自拔,其中一个就架着云初的胳膊带着他向前走,另一个护卫则牵着枣红马跟在后边。
裴东风一口气拿出来好几件青衫准备赏赐给有功之臣,就说明龟兹城里不可能有太多的军队驻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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