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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知道他苦苦等待的兔子已经到来了,接下来,就要看他如何捡拾这个自己送上门的肥兔子了。
“不积苦劳,何以入仕呢?就算是某家出身高贵,这一身荣华依旧是用血,用命换来的。
我很担心,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起冲突。
而昨天晚上,他连梦都没有做。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毕竟,每当一位大唐公主抵达部族之后,可汗们的可敦以及王子,特勤一类的亲人就会死一大片,而且都是莫名其妙死掉的。
老羊皮看着云初的眼睛道:“这样挺好的,等你被唐人捉住之后最好也这样说。”
“一个官员不好好的对待自己的职事,这样做迟早会出事。”
埋葬的时候还要用刀子割破脸流血,表示对死者的哀悼跟刚刚死亡时候一样,非常的痛苦以及麻烦。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老羊皮站在人群中回头瞅着云初道:“何苦来哉!”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多,却不是没有过,
不一会,就给自己开出来了一个大窗户,门楣也被斩掉了,还有时间用柔软的桑树条子给自己编织一个窗户,还给大门用桑条延伸了一段,这样,他就有了一个门。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