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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塞来玛抱着娜哈沉沉入睡,云初瞪着眼睛瞅着天山上的明月睡不着。
原本灌一口凉水咕噜噜几下,就当漱口的方正,突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也弄了一根桑树枝有模有样的跟云初一起清洁牙齿。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主人,他不会回来了,唐人都是没良心的人。”跪坐在老羊皮身后的一个壮汉低声道。
云初坐到蒲团上,先是瞅着桌案上的那一沓子粗糙的麻纸,忍不住皱皱眉头。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就是要这样慢慢的融进去,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江河湖海里,就像一只椋鸟混进了椋鸟群里,就像一只白色绵羊混进了白云般羊群里。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塞来玛一口气吃了三串烤羊肉,就欣慰地对云初道:“能不与大阿波起冲突就不要起冲突。”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兄弟们苦哈哈的来到关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起码的为官之道。
羊日下的,跟狼日下的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大户人家才这么干!”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有些人出场的时候,往往会自带气场。
十三年,十三年,整整十三年啊……仅仅比苏武留胡的时间短了那么区区六年……他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白米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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