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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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人干别的事情差一些,但是,论到金匠手艺,确实值得一提。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裴东风没有恼怒,饶有兴趣的道:“你知道当官的好处吗?”
“等到冬天,这个小子会被冻死的。”掌固张安瞅着云初那个大的过分的窗户跟门笑了起来。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假如其余的族人也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如果他们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们也会效忠我,我自然也会效忠于他们每一个人。
如果说部族里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属于可汗,那么,部族里面最好的小伙子就属于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塞来玛很骄傲,她认为只有她这么强悍的母亲,才会生出两个不用怎么管就能健康长大的好孩子。
在龟兹镇,会武功的人非常多的,隔壁的第九折冲府随便抓出来一个蠢货,就有杀虎博熊的胆量。当然,他们只是敢,至于是人胜利还是老虎,熊胜利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云初在去大关令官衙的路上,看到了一家售卖胡麻油的店铺挑出来了写着这四个字的招牌。
看看羊角上的标记,这些羊有一些是葛萨璐家的,一些是挥食狞家的。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云初不想听到回纥人被恼怒的唐军将领抽鞭子发出的惨叫声,就主动捂住了耳朵。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就在那个僧人又要进入寂灭的时候,他又睁开了眼睛,瞅着不远处的龟兹道:有意思,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云初看看几人快要凸出来的眼睛笑着点点头道:“要不然这样一柄价值不菲的铁斧头也不至于落到侯三这种奴隶人手中。”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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