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双十一静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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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的龟兹城外,麦苗已经长起来,从城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那么他餐桌上的东西的种类就会更加的丰富。
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他有旱獭朋友,有狼朋友,有羊朋友,甚至还有一匹老的快要走不动路的马朋友,就是没有一个回纥朋友。
云初看裴东风第一眼就知道人家的四品官绝对不是白来的,只要看他脸上那道从眉梢斜斜延伸到嘴角的那道暗红色刀疤,就知道此人乃是一位百战悍将。
这让人不得不赞叹生命之顽强。
想想都知道,在只有盐巴这一种调味品的情况下,旱獭肉即便是再鲜美,又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我没有钱……”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唐人对于粮食的珍惜程度,是我们西域人所不能及的,人人求而不得的粮食,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可汗眼中,竟然是祭祀的东西,一把火就那么白白的烧掉了。”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只不过,他才鼓捣了两下,就满嘴的血沫子。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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