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讨好”,是礼貌还是过度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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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英雄带着龟兹城里那些有八百个心思的乌合之众打败突厥大军,最终戎马凯旋的故事的发生地。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很久很久以前,云初碰过的女子都是香喷喷的,哪怕是刚刚吃过烤羊肉,身上的味道依旧是香喷喷的。
片刻之后,哀嚎声停止,巫婆试探一下他的鼻息,发现勐撒卡因为伤心过度,追随自己亲爱的父亲也去了腾格尔的怀抱。
云初瞅着老羊皮的背影道:“我不会改变我的计划,不会因为任何人改变我的计划!”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云初就站在何远山背后看着他如何行事。
按理说像你这样的少年人,应该有很多的商户们愿意收留你。”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由此可以看的出来,方正这个大关令还是很惜命的。
这个时候他就不知道自己嘴里说了些什么,他只知道滑爽劲道的面条在嘴里滑溜溜的,几乎不用吞咽,就直接进入了胃袋。
云初用不解的目光瞅着老羊皮,很久很久以前啊,云初遇见过崇洋媚外的人,没想到,他会在龟兹城下遇到同样的人。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两个几乎一样肥壮的家伙重重地撞在一起,娜哈明显以身高优势取胜,双手勒住旱獭的脖子,焦急地对云初大喊:“哥哥,快点烧火。”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可惜了,这里的桑叶肥嫩多汁,你看,马都喜欢吃,问一句闲话,咱们的大关令真的有那么多的姐姐吗?”
以上三种人指的都是唐人。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考虑到大唐官吏与那个时代官吏数量的比例,自己目前获得的这个书吏位置要比那时候的书吏位置高出不少。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可能是打小舅子打的很爽的原因,裴东风推门出来的时候显得有些神清气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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