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偶剧悄悄尝试“童话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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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云初随即坐定,不再有坐卧不安的意思了。
老羊皮尽管很富有,能力也很大,然而,在龟兹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喜欢享福的老胡人存在感很低。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通过跟随老羊皮学习,云初发现,老羊皮对大唐的了解实在不是他这个从史书上了解大唐的人能比的。
府兵泛指某将军府、某都督府或某某军府的兵,这是府兵的通称。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你最亲的亲人可能都是自己杀害的众生!你最恨的人可能是自己的父母、子女!
薄薄的牛皮帐篷抵御不住这样的寒冷,尤其是天气转暖之后突然地降温,会让人觉得更加难以忍受。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穿的花团锦簇烧包的老羊皮蜷缩在一张卧榻上,卧榻周围的图案是云纹跟蝙蝠,不带一点西域特色,应该是来自于大唐。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随即就丢开云初的脚,对方正道:“两个旋,白牙齿,平脚板,长安人氏无疑。”
云初挥刀砍断了树枝,侯三又开始了自己的旅程,不知道他想要去哪里,云初只知道,再向前走,又会进入漆黑的坎儿井地道。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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