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6年再次高考,清华毕业生李龙的“重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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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何远山这些天日夜不休的巡视城墙,被他下令砍下来的人头就挂在城门口上阴恻恻的盯着那些想要偷懒怠工的胡人们。
“你带我去看看!”何远山没有答应给云初人手,朝远处的刘雄几个人招呼一声,就有几百个穿着皮甲的胡人匆匆跑过来,随着云初,何远山一起去了集市方向。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可汗会把你们这些狗日下的唐人剥皮,吃肉……”
裴东风奇怪的道:“我还以为你会鄙夷这些人的行为呢。”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唐人很喜欢战马,但是呢,龟兹镇唐军的战马太多了,所以,会把一些他们看不上的战马留给帮忙作战的回纥人。
刘雄笑道:“老子的身子骨就是铁打的。”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最有可能的是用龟兹城安居,来蛊惑城里的胡人来抵挡突厥人,这伙乌合之众的主心骨,就是咱们大关令衙门里的十一个人。”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多,却不是没有过,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所以,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至少,他现在不愿意把羯斯噶想的太坏,或者说,云初认为羯斯噶现在的表现是公狮子的正常表现,没有那一头刚刚当上王的公狮子会允许自己的母狮子继续赡养前狮王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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