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核心科技”的王自如,到底干的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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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老羊皮说着话,抬手就把云初放在他手上的经商过所撕碎了,轻轻一吹,碎纸片就如同蝴蝶一般纷纷落地。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这种感觉很不对劲!
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塞来玛一点都不担心,忙着给小房子里铺设羊皮,云初更是对这一人一狼视若无物,忙着剥鱼皮。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他不说,云初不能不说,两个相爱的人不能因为他而不能在一起,这是一种罪过。
塞来玛不止一次的面带桃红,气喘吁吁地从荒草堆里跑出来模样被云初见过,再等一会,羯斯噶就会一边系腰带一边从同一片荒草堆里出来。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娜哈只好求助哥哥,嘴巴张得大大的等着哥哥投喂。
“这些麦田全是属于龟兹镇的,你小心不要让马糟蹋了粮食,会被军队拉去砍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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